铁博动态
首页 > 铁博动态

博物馆之友章程

发布日期:2024-02-24 11:59:00

 

一、宗旨和任务:

博物馆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,是全社会共同的精神家园中国铁道博物馆“博物馆之友”是我馆与社会各界沟通的桥梁,是促进地域、行业文化发展的另一工作途径,以增强铁路优秀文化的社会影响力,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,共同为发展博物馆这一社会共同文化空间,弘扬地域、行业文化献智献力为宗旨。

“博物馆之友”的任务: 加强与行业职工群体、社会公众的互动,及时了解行业职工、社会公众的意见及要求; 增强与行业职工、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,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及方法;吸引社会各界的支持,依托行业、利用社会力量办馆,增强博物馆的社会基础; 为热爱铁路优秀文化的热心人士提供各种信息、资料和交流平台,推动“博物馆之友”成员个人及铁路文博事业的共同进步。

二、人员构成:

本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由馆外热心公益事业、热爱铁路文化,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的社会各阶层人士或机构、团体组成,在国家文物法规及行业相关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。三、“博物馆之友”成员的权利:

1.可以免费参观本馆举办的各类展览,购买本馆在售文创商品可享受八折优惠;

2.可优惠利用本馆展厅举办各种展览、文化活动或商品宣传展销活动;

3.可以参加本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;

4.可以免费查阅本馆资料室资料:

5.可以通过申请,调阅本馆藏品电子信息数据;

6.个人撰写的学术文章经审定优先推荐在行业相关期刊上发表;

7.未成年子女可优先参加本馆举办的寒、暑假活动。

四、“博物馆之友”成员的义务:

1.“博物馆之友”个人成员缴纳会费标准为 100 /人·年,团体成员每年缴纳会费标准为 1000 /年,作为基本活动经费;

2.对本馆展览、社教等工作提供反馈意见或建议;

3.通过各种途径对本馆的陈列展览以及各种活动进行宣传;

4.协助博物馆组织临时展览、征集文物、开展文物鉴赏、文博研讨等业务活动;

5.向博物馆提供藏品征集、展览等方面的信息;

五、“博物馆之友”的管理

1.“博物馆之友”成员的登记由中国铁道博物馆社教部负责

2.设主席一名、副主席三名、秘书长一名、副秘书长五名,每三年改选一次;